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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伍雅兮 于 2018-2-28 09:2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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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日報訊記者劉詩詩、通訊員孔會平、李月仙報道:2月27日從市交警部門獲悉,3月1日起,駕駛證自助“消分”實行新規(guī),通過便民自助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必須先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并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后產生的交通違法。窗口辦理不受此規(guī)定影響。
0 N4 e0 r5 h: D2 v 為了進一步打擊“賣分、買分”行為,公安部交管局統(tǒng)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tǒng)進行了升級,3月1日起,通過自助機、手機APP、網站等便民自助渠道辦理非現(xiàn)場處罰業(yè)務的駕駛人,需先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進行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或通過交警處罰窗口進行面簽綁定,一本駕照最多同時綁定3臺非本人的車輛,歷史累計綁定不得超過5臺車輛。這一功能的開通主要是為了減少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有效遏制“黃牛”通過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4 F0 l% V# U5 m( A& C M9 z$ \3 o7 Q 市交警部門介紹,此規(guī)定不影響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辦理相關業(yè)務, 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窗口處理。如果要處理未備案到本人名下的他人車輛的交通違法,可以直接到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進行辦理,處理窗口民警將現(xiàn)場人工審核駕駛人提供的本人駕駛證、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等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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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8 09:2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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